文书检验室
文书检验室现有鉴定人五名,其中高级工程师一名、工程师两名、讲师两名。所有鉴定人均长期从事文检教学、研究及鉴定工作,人均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十年以上,公、检、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的文书鉴定委托案件五千多件,司法鉴定经验丰富。
鉴定项目
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鉴定范围
一、笔迹鉴定
依据笔迹同一性鉴定标准,结合笔迹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二、印章印文鉴定
依据印章印文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印文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盖印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枚印章。
三、印刷文件鉴定
依据印章印文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印文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盖印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枚印章。依据印刷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何种印刷方式印制形成,如制版印刷中的凹、凸、平、孔版印刷等,现代办公机具印刷中的复印、打印、传真等;依据印刷机具种类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何种机具印制形成。
四、篡改(污损)文件鉴定
(一)变造文件鉴定
依据变造文件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否存在添改、刮擦、拼凑、掩盖、换页、密封、消退、伪老化等变造现象。
(二)损毁文件整复辨识
依据污损文件鉴定标准对破损、烧毁、浸损等污损检材进行清洁整理、整复固定、显现和辨识原始内容等。
(三)模糊图文辨认
依据模糊记载鉴定标准对检材褪色记载、无色记载等模糊记载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依据压痕鉴定标准对检材压痕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等。
五、文件形成方式鉴定
(一)笔迹形成方式鉴定
依据笔迹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笔迹是书写形成还是复制形成。
(二)损毁文件整复辨识
依据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印文是盖印形成还是复制形成。
(三)指印形成方式鉴定
依据指印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文件上有色检材指印是否复制形成。
六、特种文件鉴定
依据特种文件鉴定标准判断检材货币、证照、票据、商标、银行卡及其他安全标记等的真伪。
七、朱墨时序鉴定
依据朱墨时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上文字、印文、指印等之间的形成先后顺序。
八、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包括依据印章印文盖印时间鉴定标准判断检材印文的盖印时间;依据打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打印文件的打印时间;依据静电复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标准判断检材静电复印文件的复印时间;依据检材某要素的发明、生产时间或时间标记信息判断其文件要素的形成时间等。
鉴定委托所需材料
西正鉴定接受全渠道如公、检、法及单位、个人的文书鉴定委托,委托鉴定材料要求如下:
1.笔迹鉴定:
(1)检材:原件,复制件。
(2)样本:原件,复制件,至少三份以上,尽量为案前样本,如不能提供,需经双方当事人质证通过的与检材字迹速度相近、写法相同的实验样本。
2.印章印文鉴定:
(1)检材:原件,复制件;
(2)样本:原件,复制件,要求盖印清晰,与检材印文最好为同时期盖印。如需前往工商局或其他地方调档,需法院出具协助调查函,当事人需缴纳鉴定人员的误工费及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鉴定期限:鉴定材料齐全、缴纳鉴定费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特殊、复杂案件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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