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属于文书司法鉴定范畴,是指依据笔迹同一性鉴定标准,结合笔迹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湖南西正司法鉴定所是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机构,具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资格(司法鉴定许可证:430318025),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现有工作人员五十余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三十余人,鉴定助理、行政人员二十余人,组建了“高级技术顾问、资深鉴定专家、鉴定人、鉴定助理”四级人才体系,与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司法警官学院等多所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为鉴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培养技术力量。
该机构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南路266号新马金谷三期C1栋10层,办公场地一千三百余平方米,设立预备检验室、痕迹鉴定室、文书鉴定室、电子数据数据实验室、声像资料实验室、法医临床室、法医解剖室、法医毒物实验室、毛发毒品检测实验室、污水毒品检测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配置国内外一流的现场勘查和实验室仪器设备。湖南西正司法鉴定所在全国范围内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律师事务所、公司等委托单位及个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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