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属于文书司法鉴定范畴,是指依据笔迹同一性鉴定标准,结合笔迹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湖南西正司法鉴定所是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机构,具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资格(司法鉴定许可证:430318025),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现有工作人员五十余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三十余人,鉴定助理、行政人员二十余人,组建了“高级技术顾问、资深鉴定专家、鉴定人、鉴定助理”四级人才体系,与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司法警官学院等多所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为鉴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培养技术力量。
湖南西正司法鉴定所遵循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则,坚持“用科学鉴定捍卫司法公正”的工作理念,在司法鉴定工作中以积极进取的学习热情、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
湖南西正司法鉴定所秉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则,在司法鉴定工作中以积极进取的学习热情、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为司法鉴定行业贡献强有力的专业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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