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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鉴定相关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18点击: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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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案情概要2022年2月,李立(化名)在长沙某医院行右下颌骨截除腓骨重建手术。术后李立左右脸明显不对称,由于腓骨重建与钛板不贴合形成瘘道长达七个月未愈合。后李立多次找该医院沟通补救措施及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芙蓉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8080元。

因李立的诉讼主张涉及到对外委托专业司法鉴定问题,芙蓉区法院指派民一庭杨宜法官团队耐心引导双方开展诉前鉴定工作,组织双方质证、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在开展鉴定的过程中,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事宜,在法官的反复沟通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芙蓉区法院随后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确认协议内容后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双方拿到调解书当即履行完毕。至此,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经诉前鉴定及调解成功化解,未进入诉讼审判及强制执行程序,节约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公平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例二

案情概要原告王某、杨某夫妇系湘潭市岳塘区某小区一处房屋的房主。2022年11月,位于原告房屋楼下邻居即被告张某、郭某夫妇家中突然起火发生火灾,虽及时拨打消防救援电话,但由于各种原因延误了灭火救援最佳时机,因此大火导致原告房屋及室内部分物品等财产受损。王某、杨某夫妇就赔偿事宜多次与张某、郭某夫妇进行沟通,但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杨某夫妇诉至岳塘法院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建设路法庭田赛霞法官诉调团队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说明了“诉前鉴定”的优势和流程及诉前调解程序,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后,岳塘法院启动诉前鉴定程序,案件移送至诉前调解。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诉调团队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向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在依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争议焦点和处理结果有了清晰的认识和了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张某、郭某夫妇一次性赔偿王某、杨某夫妇3万余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案例三

案情概要 周先生骑电动自行车与余先生的自行车相撞后逃逸,造成余先生受伤、车辆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周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余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4万元,并要求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残疾赔偿金

诉前调解过程中,针对余先生提出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及时启动鉴定程序,鉴定人就余先生主张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鉴定事项,现场提出意见并耐心解释鉴定标准的适用问题,在各方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周先生同意给付赔偿款,共计11万。


来源:武清法院

案例四

案情概要:老张因交通事故受伤,准备向通州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小李和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在通州法院漷县法庭诉讼服务大厅,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陈斌了解老张急需用钱进行治疗的情况后,他提示老张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为一旦双方达成调解,老张能以最快的速度取得赔偿款,有利于老张后续治疗。

老张认为自己肯定构成了残疾,需要做伤残鉴定,故对此颇为迟疑。陈斌调解员了解到老张的顾虑后,介绍道:“在诉前调解阶段,您同样也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同时我们能利用鉴定期间的这段时间组织双方调解,您看这样的安排可以吗?”

老张听从了调解员的建议,在诉前调解阶段申请了伤残鉴定。但因双方始终未能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调解期限届满后,该案连同诉前阶段做的伤残鉴定报告书依规转入诉讼程序。

通州法院邢怀龙法官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在查看卷宗材料后发现,该起案件法律关系明晰、证据材料齐备,于是迅速安排庭审,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案例五

案情概要贺某驾驶三轮车行驶到望疃镇医院门口时,被韩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剐倒,导致贺某大腿部位骨折、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贺某和韩某一直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久前,贺某来到利辛法院起诉,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审查的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为贺某分析,如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经过开庭、鉴定、判决,往往要等数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获得赔偿,建议贺某走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程序,时间短,还省诉讼费。得到贺某、韩某一致同意。

诉讼服务中心将此案委托给利辛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中心先行诉前委托鉴定和诉前调解。司法鉴定确定贺某伤情为十级伤残,误工期270日、护理期180日、营养期180日。经特邀调解员魏协军耐心调解,韩某一次性赔偿贺某各项损失合计10.7万余元,前后只用了3天时间。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例六

案情概要濮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腾冲法院接收案件后转入诉前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新生儿死亡与诊疗过程中的错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产生了较大的争议,调解陷入了僵局。

由于双方争议需以司法鉴定结论为依据,特邀调解员反馈情况后,为明确损害责任,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腾冲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诉前鉴定的流程、优势,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诉前鉴定程序,成功建立起腾冲法院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二者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新模式。

来源:腾冲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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