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正鉴定
用科学捍卫司法公正
01
问:什么是法医病理鉴定?什么是死亡原因鉴定?什么是尸体解剖?什么又是尸表检验?它们之间有何关系?
答:法医病理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法律问题有关的人身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根据司法部《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号),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以及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等。
死亡原因鉴定属于法医病理鉴定中的一个领域,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又是属于死亡原因鉴定中的一个领域。
①死亡原因鉴定:依据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等相关标准,基于具体案件鉴定中的检材情况、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死者的民族习惯等,按照所采用的检查方法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分析。死亡原因鉴定通常有以下类型:
②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通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颅腔、胸腔、腹腔等);提取病理检材,对各器官进行大体检验和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提取尸体相关体液或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或者其他实验室检验(必要时)。根据上述尸体解剖检验和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结果,结合案情资料及其他书证材料,对死亡原因等进行鉴定。
③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通过对尸体衣着、体表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尸体影像学检查或提取相关体液检材进行毒、药物检验等。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并结合案情资料等对死亡原因等进行分析。
④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因鉴定条件所限,缺少尸体材料时(如:再次鉴定时尸体已处理),可以通过对送检器官/组织切片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并结合尸体检验记录和照片、毒物检验结果以及案情资料、书证材料等,进行死亡原因分析。
⑤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通过对人体器官/组织切片进行大体检验和(或)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依据法医病理学专业知识分析、判断,作出法医病理学诊断意见。
⑥死亡方式判断:通过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及相关实验室检验/检测等资料综合分析,判断死者的死亡方式是自然死亡还是他杀、自杀、意外死亡,或者死亡方式不确定。
关系图
02
问:法医病理鉴定中的各个项目具体是什么内容?
答:法医病理鉴定分为九个项目,具体如下:
1.死亡原因鉴定:依据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等相关标准,基于具体案件鉴定中的检材情况、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死者的民族习惯等,按照所采用的检查方法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分析。死亡原因鉴定通常有以下类型:
1.1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通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颅腔、胸腔、腹腔等);提取病理检材,对各器官进行大体检验和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提取尸体相关体液或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或者其他实验室检验(必要时)。根据上述尸体解剖检验和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结果,结合案情资料及其他书证材料,对死亡原因等进行鉴定。
1.2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通过对尸体衣着、体表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尸体影像学检查或提取相关体液检材进行毒、药物检验等。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并结合案情资料等对死亡原因等进行分析。
1.3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因鉴定条件所限,缺少尸体材料时(如:再次鉴定时尸体已处理),可以通过对送检器官/组织切片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并结合尸体检验记录和照片、毒物检验结果以及案情资料、书证材料等,进行死亡原因分析。
2.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通过对人体器官/组织切片进行大体检验和(或)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依据法医病理学专业知识分析、判断,作出法医病理学诊断意见。
3.死亡方式判断:通过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及相关实验室检验/检测等资料综合分析,判断死者的死亡方式是自然死亡还是他杀、自杀、意外死亡,或者死亡方式不确定。
4.死亡时间推断:依据尸体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推断死亡时间;依据胃、肠内容物的量和消化程度推断死亡距最后一次用餐的经历时间;利用生物化学方法,检测体液内化学物质或大分子物质浓度变化等推断死亡时间;利用光谱学、基因组学等技术推断死亡时间;依据法医昆虫学嗜尸性昆虫的发育周期及其演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等。
5.损伤时间推断:在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的基础上,通过对损伤组织的大体观察和镜下组织病理学检查,依据生前损伤组织修复、愈合、炎症反应等形态学改变,对损伤时间进行推断;利用免疫组织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等技术,依据生前损伤组织大分子活性物质变化规律等,对伤后存活时间进行推断。
6.致伤物推断:依据人体损伤形态特征、微量物证及DNA分型检验结果等,结合案情、现场勘验及可疑致伤物特征,对致伤物的类型、大小、质地、重量及作用面形状等进行分析,推断致伤物。
7.成伤机制分析:依据人体损伤的形态、大小、方向、分布等损伤特征,结合案情、现场勘验及可疑致伤物特征,对损伤是如何形成的进行分析、判断。
8.医疗损害鉴定:应用法医病理学鉴定理论知识、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和诊疗规范等,对涉及病理诊断和(或)死亡后果等情形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鉴定。判断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死者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原因力大小等。
9.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切片特殊染色、尸体影像学检查、组织器官硅藻检验、尸体骨骼的性别和年龄推断等。
03
问:通过法医病理鉴定可以解决什么问题?
答:法医病理学是目前非常重要的一种司法鉴定手段,能够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和分析特别是一些多项原因共同导致死亡的死者,进行病理检查分析能够分析各方责任,从而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为解决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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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做法医病理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每个案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西正鉴定接受全渠道如公、检、法及单位、个人的文书鉴定委托,委托鉴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被鉴定人及委托单位工作人员)、委托鉴定事项所需鉴定材料等,具体请来电或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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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医病理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本机构所在的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的收费文件是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上面有每个类别、每个具体项目的收费标准,大家可以在本机构(西正鉴定)的公众号中进行查询,也可在湖南省发改委官网查询,外地朋友可以在本省司法厅或发改委官网查询。因每个案件检测项目各有不同,收费金额由检测项目及有关样本数量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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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医病理鉴定报告多久能取?
答:《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根据上述条款,一般情况下,鉴定机构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情况特殊的,延长三十个工作日,有约定,从约定。
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只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均不违反规定。具体个案办结时间,委托人在委托鉴定时可向鉴定机构咨询或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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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医病理鉴定可以在哪咨询、委托?
答:您可以直接关注“西正鉴定”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咨询及委托,也可进入西正鉴定官方网站“www.xzjdzx.com”进行咨询及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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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正优势
报告全国有效
鉴定类型齐全
人才队伍强大
鉴定经验丰富
湖南西正司法鉴定所
机构具有独立司法鉴定资格(司法鉴定许可证430318025),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业务范围: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录音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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